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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五章 减量与促进
第二十二条
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五章 减量与促进 第二十二条 鼓励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净菜上市。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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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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