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外国商会需要修改其章程,更换会长、副会长以及常务干事或者改变办公地址时,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