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第四章 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 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第四章 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海岸带自然环境、资源现状和开发情况,划定海岸带范围及自然岸线保护范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