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章 海上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十五条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章 海上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十五条 穿越航道的船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有妨碍正在航道内航行船舶通行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