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二章 体育课教学 第八条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二章 体育课教学 第八条 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