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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