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章 交易规则 第二十四条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章 交易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依法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等评审组织的,其专家成员应当从国家、省综合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