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二十一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二十一条 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养护检测手段建设,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对养护作业和养护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