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20-08-17 共 3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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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第二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 本条例所称的公路养护,是指按照公路养护技... 第三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 第五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路养护应当遵循全面规划、保障畅通、管理与作业分离的原则,运用科学技术和手段,不断提高养护水平和养护质量。 第六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领导、监督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 第八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公路养护管理的辅助工作; (二)提出... 第九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九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交通行政主管部... 第十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十条 县道以上非收费公路由区县(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道和村道公路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 第十一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公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的,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修复,确保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十二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公路,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计划地调整为城市道路,并按照城市道路技术规范进行改建。改...

第三章 养护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养护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市和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路养护类别编制公路养护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养护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公路养护年度计划应当根据公路养护规划、公路实际技术状况及公路使用要求编制。 乡(镇)人民政府编制... 第十五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养护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非收费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于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国家和省市专项补助以及公路路产赔偿费、补偿费中... 第十六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养护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市和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非收费公路养护资金年度预算,按照经审定批准的公... 第十七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养护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市和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年初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非收费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十八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十八条 公路养护应当使公路经常处于路面平整,路肩、边线顺直,绿化美观且不妨碍安全视距,桥涵、构造物及公路附属设施完... 第十九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十九条 新建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公路建设,完善公路附属设施,并自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公路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二十条 非收费公路养护作业可以由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委托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实施。 公路委托养护作业单位实施养护的,应当依... 第二十一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二十一条 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养护检测手段建设,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对养护作业和养护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二十二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合同的约定,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养护,使... 第二十三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养护作业 第二十三条 公路养护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由合同约定。 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的,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限定期...

第五章 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制定公路养护作业方案并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涉及占用公路路面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告知当地公路... 第二十六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和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保障... 第二十七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定期对管辖的公路桥梁、隧道进行检查。需要进行检测的,公路养... 第二十八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管道、电缆等非公路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和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公路养护责任单... 第二十九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堆积物、公路和非公路设施缺损危及交通安全的,或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涉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地方性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工程技术档案或者未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提出养护实施方案的... 第三十二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违反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的,由交... 第三十三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定进行养护作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 第三十四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和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未... 第三十五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对其管辖区域内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依照本条例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职责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