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第二章 回收管理 第十六条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第二章 回收管理 第十六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污染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