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距中小学周围最近路程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立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文广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在上述范围内已设立的相关场所依法进行清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