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第四章 慈善服务

第三十五条

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第四章 慈善服务 第三十五条 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服务活动,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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