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十四条

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十四条 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设立独立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并接受审计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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