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四章 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 第三十六条 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四章 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青少年宫等单位应当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给予指导和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