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第三章 鉴定和评价 第二十条 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第三章 鉴定和评价 第二十条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开展资格认定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