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
第三章 产业促进和保障

第二十条

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 第三章 产业促进和保障 第二十条 新区管委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实际需求,制定和完善符合创新要求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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