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 第三章 产业促进和保障 第十九条 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 第三章 产业促进和保障 第十九条 新区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建立新型的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体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