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