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

第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 第四条 立法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并允许新闻媒体报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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