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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