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