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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