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五条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的多元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