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体系,编制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南,明确推广应用目标和重点领域,并组织实施重点推广应用项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