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
第二章 政府保障

第十六条

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 第二章 政府保障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全民健身新项目、新方法、新器材、新材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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