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第三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第二十九条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第三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第二十九条 鼓励、支持发展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提倡健康老年人帮助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留守、重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