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五章 扶持措施

第二十八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五章 扶持措施 第二十八条 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燃油补贴制度。对农业机械作业用油补贴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燃油补贴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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