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第三章 销售与使用

第十二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第三章 销售与使用 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销售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检测手段和保管养护条件,配备熟悉所售产品知识的人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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