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第二章 科研与生产

第十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第二章 科研与生产 第十条 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所生产的农业机械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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