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三十二条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建立健全以省市奖补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投入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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