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第三章 推广应用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第三章 推广应用 第二十一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条件适宜的地区,推广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