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第二十条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实行统一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援助的,参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办理。司法鉴定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