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第十九条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聘任专职司法鉴定人助理从事司法鉴定辅助业务,对其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