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地质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