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三条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应当构建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平台。调解组织可以在该平台设立调解工作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