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二章 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二章 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