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第二章 体育活动 第十九条 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第二章 体育活动 第十九条 学生应当按照规定完成体育课程学习任务,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