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慈善条例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五条

山东省慈善条例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五条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按照国家规定刊播慈善公益广告,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宣传慈善典型,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慈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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