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慈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山东省慈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慈善文化,通过多种方式依法参与、支持、开展慈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