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条例
第三章 旅游公共服务
第三十六条
山东省旅游条例 第三章 旅游公共服务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实现旅游公共服务覆盖社区和乡村;完善老年人和残疾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残疾人旅游无障碍环境。
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公共服务。
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