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不适用本章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相关规定。
禁止对蓝牙设备、模型无线电遥控设备、无线局域网设备等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加装发射天线或者射频功率放大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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