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二十九条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二十九条 销售依照国家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无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得擅自为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置入频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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