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型号核准证,并在设备上标注型号核准代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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