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