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第三章 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 第十六条 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第三章 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发挥少数民族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