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第三章 创业创新

第二十条

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第三章 创业创新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制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和重点项目计划时,应当对民营经济组织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应当严格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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