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第四十三条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第四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对全省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公告监测结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