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鼓励、支持水生态修复、废水深度处理、地下水污染防控、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