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第三章 清洁生产实施 第十七条 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第三章 清洁生产实施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明确清洁生产目标和责任,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