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章 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 第一节 社区物业管理

第七十六条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章 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一节 社区物业管理 第七十六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等社区服务活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应急演练活动,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和专业经营单位应当给予协助、配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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