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种子条例
第五章 扶持措施

第四十八条

山东省种子条例 第五章 扶持措施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推广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给予扶持,鼓励在造林绿化中采用本地适宜树种,政府采购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使用良种壮苗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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